休宁法院:信守承诺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时间:2022-01-04 08:51:41 稿源: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法院

  “我来找法官,我把今年的钱拿过来了,这些年真是麻烦你们了”。2021年12月31日上午,休宁县人民齐云山风景区人民法庭立案大厅来了一位老人,手拿一叠钞票,原来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曹某某主动来缴纳执行款。

  该案经过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曹某某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5426.2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寄送传票、执行通知书等要求曹某某履行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查找其名下的银行、证券、车辆等财产线索,但均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法官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到曹某某工作的地方,联系到了他,并耐心促膝长谈,在多次耐心释法说理后,曹某某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时,法官也了解到曹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需要分期支付款项。在与原告沟通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曹某某表示一定会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2021年的最后一天,老人信守承诺,如约将今年的2000元款项交给了法官。

  今年以来,齐云山风景区人民法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坚持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对赡养费纠纷、拖欠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及时发放执行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执结了一大批民生案件。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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