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薪”满意足 回家过年

时间:2022-01-29 09:03:16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原告罗某某、宗某某自2019年以来在被告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从事挖机工作,分别拖欠罗某某和宗某某工资93512元、86450元未付。罗某某、宗某某诉至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名下无任何财产,其法定代表人也是外地人,联系不上,执行陷入僵局。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克服困难,转变工作思路,深入一线从两申请执行人所在工地入手,顺藤摸瓜依次联系上工地负责人、公司在六安的负责人,最终联系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并拟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在强大法律威慑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积极凑钱履行,并于年前将拖欠两人几年的工资一次性付清,本案圆满执结。两申请执行人收到转账后很是激动,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对法院的执行行动表示认可。

  为期11天的节前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给拒不履行的老赖们以沉重打击,收获了群众的关注,得到了群众的点赞。接下来,裕安区法院会再接再厉,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王洪峰 张宁)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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