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处处受限 全额还款重拾信誉

时间:2022-02-21 08:48:11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债一身轻,以后就不用躲了,生活中处处受限,真不好受!”还完欠款的被执行人陈某感慨地说。

  2月15日,一直“杳无音信”的陈某主动联系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次性主动履行了12.8万元案款,请求法院解除对其采用的信用惩戒措施。

  2016年7月,申请人刘某与陈某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其负责电缆采购业务的业务咨询、商务洽谈及合同回款等相关事宜。根据协议约定,刘某享有业务咨询费、利润共12.8万元。直到合同履行完毕,陈某却分文未付。刘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获支持。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陈某置若罔闻,后经查询,陈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次找寻陈某均无果,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下达限高令,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案件虽然终本,但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终结,因为失信、限高,陈某生活处处受限。这天,执行法官接到陈某的电话,称自己因失信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刚好账上到了一笔钱,希望法官可以依法扣划,解除自己的信用惩戒。执行法官立马登录查询系统,成功将12.8万元执行款划拨至天长法院执行专户并交付申请人。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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