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蹲守了两天 终于等到被执行人

时间:2022-02-22 08:39:35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正在执行任务的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传来好消息:“蹲守了两天,终于等到王某乙了!”

  使用门面房,租金却不付

  2015年12月,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王某甲签订了一份《门面房租赁合同》,租赁期至2018年12月止。2019年房屋到期后,王某甲的弟弟王某乙继续使用该门面房,但从2019年12月后一直拖欠租金。2021年3月,在向陈某某出具一张12万元的欠条后,王某乙关门歇业并将钥匙交还陈某某。

  陈某某多次向二人索要房租无果,于2021年11月向琅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人支付租金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陈某某与王某甲签订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但王某乙继续使用该房屋,双方成立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故判决王某乙支付2019年至2021年所欠租金12万元,并限期搬离遗留物品。

  终于等到你,还好没放弃

  案件判决生效后,王某乙并没有按期履行,陈某某遂向琅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2月17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在某小区见到王某乙行踪,调取监控发现王某乙驾驶车辆画面,通过排查发现这辆车就停在小区门口。当天的滁州雪花纷飞,执行干警一刻不敢松懈地蹲守在王某乙的小区,但直到夜晚也没有发现王某乙的身影。

  第二天一早,毫不气馁的执行干警继续来到王某乙所在小区蹲守。欣喜的是,王某乙那辆车依然还在老位置。“我已经打电话让车主来挪车了,他很快就会来了”。

  果然接到挪车电话的王某乙不一会就现身,蹲守多时的干警一拥而上,被抓个正着的王某乙此刻戏精上身:“你们认错人了吧?”,并试图逃跑,执行干警见惯了这种“小把戏”,干净利落地将王某乙拘传到院。调解室里法官释法明理,陈述利弊,但王某乙始终坚称自己凑不齐欠款,最终法院依法对王某乙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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