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司法拘留助结涉民生案件

时间:2022-03-07 08:43:49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7年4月份,申请人杨某到被执行人公司亳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处工作,工作期间因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上的电锯切断右臂,后经住院治疗,依法认定为工伤,经鉴定,申请人杨某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四级。杨某多次向亳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未果,便向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达成仲裁调解协议,亳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分三次向杨某支付工伤待遇650000元。

  该调解书生效后,因亳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杨某向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部分后,亳州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督促尽快履行义务,但每次都有种种借口。

  鉴于该公司拒不履行的行为,谯城法院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传票,责令限期到庭说明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见法院准备对其采取措施后,迫于压力,主动向法院承认错误,并将剩余执行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至此,该案成功执结。(李舒豪)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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