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强制执行有速度 为民服务显温度

时间:2022-03-07 08:48:27 稿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好,我是潘某坤,我现在就在被执行人楼下,现在可以拘留人吗?”

  “你现在在什么位置?”

  “我现在就在云集附近。”

  “好,我们马上就到!”

  电话刚挂断,执行员王云峰立即向领导汇报,带上法警火速奔向目的地,成功将被执行人雷某奇拘传至相山区法院。

  2021年5月,潘某坤因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雷某奇诉至相山区法院,经判决被告雷某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潘某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3184.34元。判决生效后,因雷某奇未履行还款义务,潘某坤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雷某奇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扣划雷某奇金融机构存款2.4万余元并转付给潘某坤,后因未查控到雷某奇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相山区法院终本团队干警并未放弃执行,一直四处查找雷某奇下落。2022年3月2日上午,在潘某坤的积极配合下,执行干警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雷某奇,也就出现开篇对话。经执行员王云峰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雷某奇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给申请人潘某坤8万元现金。

  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明确规定了履行义务的内容和时间效力,充分彰显着司法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对于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相山区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题,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全面展现司法速度,突出强制执行威力,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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