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购房拒付中介费 释法调解促执结

时间:2022-03-31 08:48:23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何某太不讲信用了,感谢法院帮我执行到这笔钱”申请人房产中介公司说道。近日,随着被执行人何某当场缴纳拖欠的中介费后,一起中介合同纠纷在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0年11月,何某经房产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一套房产,但中介服务费6600元一直未支付。经房产中介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何某给付房产中介公司人民币6600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仍未履行,房产中介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何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何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但何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想拖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随后,何某深刻的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迫于压力将执行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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