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锲而不舍保权益 善意执行暖人心

时间:2022-04-07 09:21:40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终于拿到赔偿款了,感谢你们。”3月25日,在定远法院调解室内,拿到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不断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6年11月,家住定远县永康镇的方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某路口转弯时将骑行电动三轮车的刘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刘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方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未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方某为躲避法院执行,一直长期在外,隐匿行踪。经查控,该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也无法查明其具体行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该院始终没有放弃,查找财产线索的工作也从未停止。

  2022年3月24日上午,执行法官得知方某曾在其小姨吴某经营的超市工作过,随后,执行法官几经辗转联系到吴某,向其了解方某行踪,吴某考虑到失信可能对自己外甥方某的影响后,主动表示愿意为方某履行赔偿款。最终,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10万元一次性了结了该案。次日,吴某来到法院,主动将1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至此,这起持续6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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