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太湖法院:为商优环境 送款暖人心

时间:2022-04-11 09:27:44 稿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太湖法院执行局干警执行到执行款后,主动来到申请执行人某蛋糕店内,将执行到位的8000余元执行款交到申请商家手中。

  太湖某蛋糕店与安徽某设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2021 年 4 月份签订了一份《订货专用合同》,太湖某蛋糕店在安徽某设备公司处购买烘培设备。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太湖某蛋糕店向法院起诉。经太湖法院主持调解,安徽某设备公司承诺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退还太湖某蛋糕店部分货款 13500 元。但在作出承诺后,安徽某设备公司未按时履行,太湖某蛋糕店于是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与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微信与其沟通,讲明本案的利害关系,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后果。该法定代表人提出先给付一部分款项,并转账8000元到执行干警微信,为确保执行到位,方便双方当事人,执行干警代收了该款后,主动来到申请执行人某蛋糕店内,将执行到位的8000余元执行款交到申请商家。

  一直以来,太湖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接下来,太湖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努力为商家营造“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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