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拒不配合还款 强制措施促履行

时间:2022-04-11 10:01:08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早知道这钱是赖不掉的,我还不如主动给了”。被执行人曹某一边交上被执行款项,一边懊悔不已。

  曹某与舒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偿还案款7200元,剩余款项4000元约定在3月20日一次性还清。但曹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偿还。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曹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

  4月6日,执行干警掌握到曹某在商业街附近活动,便火速赶到现场,要求曹某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曹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执行干警见状,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当场宣读传票后,将曹某据传至法院。

  见执行干警 “动了真格”,曹某这才有所收敛。但仍然借口没钱希望能减免部分案款。执行法官耐心的与舒某沟通,明确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并严肃告知法院判决既已生效,不容讨价还价!

  最终,曹某联系家人送来案款。至此,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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