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法院:执行不分远近 为民不偏不倚

时间:2022-04-14 09:33:33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为自己的不当言论道歉,是你们让我坚信了法律面前没有亲疏远近!”4月11日上午,申请人董某电话联系利辛法院,向执行法官致以由衷歉意。

  董某系山东鄄城人,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利辛人武某从其处购买挂车加工制造配件,下欠货款近14万元拒不支付。2016年6月,董某依法向利辛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同年8月2日,利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13.5万元。

  武某逾期未履行义务,董某于2016年末向利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督促,武某口头允诺,却不曾露面,后来更是变更联系方式。经网络查询,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实地走访,发现武某家已被拆迁,其去向不明。申请人董某对执行法官的解释抱有怀疑态度,认为存在包庇偏袒行为。

  为打开案件突破口,执行法官另辟蹊径,协调镇政府最终掌握武某缴纳社保所预留的联系方式。但武某始终拒不配合,在电话里谎称人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前来。为严惩拒执,维护司法权威,利辛法院依法启动拒执办理程序,以武某涉嫌犯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辛法院一边告知董某案件进展,一边联合公安机关研判抓捕预案。2022年4月9日,武某落网。

  当冰冷的手铐戴上双手,武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时,更是再三表示“不躲了,我给钱”,连忙联系家人。当日中午1时许,武某家人闻讯火速赶来代为履行11万元,提供担保承诺下欠款项两日内履行,并取得董某谅解,刑事法官依法为武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次日一大早,武某如约履行下欠款项。

  4月11日,董某申请撤回刑事自诉,利辛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至此,该起长达六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马强)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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