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网络查控发力 护航民企发展

时间:2022-05-10 09:24:39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亳州谯城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对被执行人阜阳市某投资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将执行款570余万元划拨至执行款专户,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亳州某建材公司与安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销售合同。次日,阜阳市某投资公司向亳州某建材公司出具了一份保函,如安徽某公司违约,其自愿代为支付。

  合同签订后,亳州某建材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钢材数量、质量和规格向安徽某公司供应钢材。后经结算,安徽某公司共拖欠钢材款442余万元及违约金130与万元。法院审理后,判令安徽某公司、阜阳市某投资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钢材款及违约金合计570余万元。

  然而,两家公司都未及时履行义务。今年4月20日,因钢材款被拖欠导致运营出现问题的亳州某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阜阳市某投资公司名下有银行存款并及时采取冻结划拨强制措施,快速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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