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法院:跨国“追”来抚养费

时间:2022-05-25 08:48:15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笔5万元执行款我收到了,真没想到人在国外还能执行到位,感谢法官帮我要回拖欠十多年的抚养费”。

  5月2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采用惩戒和劝导“双管齐下”方式,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身处国外的抚养纠纷案,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10月,家住定远县的赵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与黄某离婚,婚生女由母亲黄某抚养,赵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然而,在之后的13年间里,赵某并未支付抚养费。2022年5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赵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赵某也长期下落不明,该院随即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为切实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向赵某父母了解赵某情况,宣讲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生效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要求他们协助做好劝解工作。

  在法律震慑和亲情感召双重作用下,身在新加坡打工的赵某终于有所触动,主动添加执行法官微信,法官随即从亲情维系、女儿成长等角度悉心对其劝导,赵某表示愿意解决抚养费支付事宜,但由于现身在国外,加之疫情影响,无法一次性履行执行款,请求执行法官帮忙与申请人协商。

  5月18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黄某考虑到赵某实际困难,同意其分期履行,双方在微信上达成了分期支付执行和解。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