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法院:80万!为民解急,为企减压

时间:2022-06-08 08:55:15 稿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80万元,我们已经汇给了申请执行人丈夫的账户,请解除我们公司账户的冻结。”6月1日,岳西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

  2020年7月,梁某驾车至安徽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路段,因该公司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梁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岳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该公司支付梁某事故损失200万余元但未及时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该公司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因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暂时运转困难,经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银行资金账户确实不足以完全履行义务。因梁某现在仍处于未苏醒状态,急需巨额治疗费用,而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也会使企业经营困难。在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兼顾便企、助企的原则下,执行法官遂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当即支付80万元,并就余款做出分期还款计划,梁某的代理人同意,暂不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故法院采取解除冻结该公司账户的强制措施,有利于该公司的正常经营。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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