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法院:一封来自物流公司的感谢信

时间:2022-06-10 10:33:32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汪磊法官充分发挥执行职能,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把握财产查控等执行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6月8日,汪磊法官收到被执行企业送来的一封感谢信。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文某的母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重伤去世,该案经过诉讼程序后,法院经判决被告贾某赔偿80多万元,且陈某、六安某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贾某、陈某和物流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文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贾某及连带责任的陈某和六安某物流公司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申请人贾某正在服刑,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的六安某物流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有限,如果采取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该企业无法经营面临破产的风险,同时,受前不久六安疫情影响该公司目前经营也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考虑到既要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又要保住企业能够顺利度过眼前的难关,执行法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组织了10多次执行谈话,6月2日上午,双方在金安法院执行局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企业同意于当日支付20万元,余款近60万元,后续分4次履行完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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