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监护人拒不赔偿被拘留15日

时间:2022-06-27 08:52:35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2日,党某军因拒不承担未成年儿子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被涡阳法院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事情源自一场2020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党某军的儿子党某坤其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与骑着电瓶车的杨某、张某相撞,造成杨某十级伤残,因党某坤是未成年人,该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法院判党某坤的父母赔偿杨某、张某各项损失14余万元,因两人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但党某军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但隐匿自己的行踪和联系方式,还试图通过其他人打探执行情况。

  为了催促其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地,向其母亲做思想工作,在住房附近张贴通告,并联系村干部协助执行,但党某军依然不为所动,故意躲避执行。在调查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党某军在住所旁边的小区租着房子,平时在城北的火葬场帮工。

  6月22日,执行法官来到火葬场,发现党某军正坐在屋里玩手机,遂将其拘传到法院。来到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明利害,让其承担判决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党某军却以事故不是自己造成为由拒绝赔偿。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却不愿为子女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党某军被依法留15日。(张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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