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定远:案子执结了 企业“活”了

时间:2022-06-30 09:38:2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实现了依法保障申请企业合法权益和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双赢”,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2020年8月,定远县某球业公司与某体育用品公司签订加工合同,因某球业公司交付的橄榄球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回更换,造成了逾期交付,给某体育用品公司造成部分损失,某体育用品公司并以违约为由拒不支付下欠货款。该球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判决,某体育用品公司给付拖欠的加工费1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某球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充分了解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到被执行人流动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努力找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之间的平衡点,以柔和方式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多次上门做双方沟通协调工作,最终,县某球业公司放弃对某体育用品公司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2022年6月16日,在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某球业公司主动放弃了2万元债权,该体育用品公司及时履行了执行款,并对法院承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丁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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