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区:达成协议拒履行被罚2000元

时间:2022-07-12 16:53:52 稿源:安徽法制报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爽约,对被执行人的此类失信违法行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行动中,依法予以严惩。6月27日,被执行人叶某、于某就因此被强制拘传,即便是履行完部分欠款义务后,仍然被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据悉,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叶某、于某等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30万元,后叶某等人没有按时归还欠款,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法官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日期,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后叶某等人没有按时归还欠款,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用传票将被执行人依法传唤到法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其仍不愿履行义务。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叶某、于某进行司法拘留,并带他们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常规体检。

  眼看要被拘留,叶某、于某顿时慌了神,赶忙联系筹款,很快筹到8万元,并积极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于双方已达成和解,法院决定不再对叶某、于某执行司法拘留,但鉴于他们之前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行为十分恶劣,法院仍决定对两人各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通讯员 朱传忠 记者 刘超)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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