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财产损害索赔难 法官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2-07-28 12:21:5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7月27日,在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下,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告魏某开办的小吃店与原告王某开办的鲜果销售店毗邻而居。2022年2月2日16时许,被告因其厨房热水壶电源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火灾蔓延将原告租赁的房屋以及室内电器、各种水果等烧毁。原告被迫停业。原告遭受的损失被告不予赔偿引发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7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魏某却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系隔壁邻居,为了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执行该案。于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执行局进行调解。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魏某释法拉理,耐心开导,经过批评教育,使其明白了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他愿意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魏某一次性将案款75000元交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及时将案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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