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主动还款履义务 友邻言和释前嫌

时间:2022-07-29 09:35:31 稿源:蚌埠日报

  2月15日是农历正月十五,也是传统的元宵佳节。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被执行人联系蚌山区法院执行法官,要求按调解协议提前半年履行完毕。

  据悉,申请人赵某东与被执行人赵某喜、赵某前、赵某先系邻居关系,被执行人赵某喜等人于2013年7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赵某东借款20万元本金并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申请人赵某东多次催要,被执行人迟迟未还,因索要未果,赵某东诉至蚌山区法院。经过审理,蚌山区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喜等人偿还赵某东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喜等人一直未主动履行,赵某东无奈于2015年12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迅速展开执行工作,经过多方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对被执行人采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措施。

  春节前夕,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赵某喜电话“我常年在外地跑船,现在想回家,买不了票了,怎么回事?”针对被执行人的问话,执行干警耐心地解答,“因你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我们依法对你采取了失信、限高措施”。被执行人赵某喜表示因偿还能力有限,想要分期履行,后经过申请人赵某东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我一直按和解协议履行,现在还剩7万元,我想提前半年把钱还了。”2月15日,被执行人赵某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赵某喜当面付清剩余款项,原本就是友邻的双方,现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融媒体记者 周芳林 通讯员 史文羽)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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