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拖欠借款拒偿还 司法拘留受惩戒

时间:2022-07-29 14:59:00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我没钱还款,房子卖了也没有钱!”被拘传至法院的杨某“气势”丝毫不减,南谯区法院果断将被执行人杨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李某与杨某系校友关系。2017年11月,杨某因给儿子房屋装修、买车以及做生意资金周转等,向李某借款41万元。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支付李某借款41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拖延还款,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系统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遂依法将之查封。被查封房屋通过网上公开拍卖最终以25万元成交,但仍有16万元未得到清偿。对于剩余款项,杨某继续采取“拖、躲、赖”的方式,拒不还钱。

  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杨某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杨某一口咬定自己已经没有钱了。最终,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李莹莹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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