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不履行生效判决?强制扣划

时间:2022-08-31 16:21:01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454万余元,高效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2020年5月,被执行人国网某公司、湖南某工程公司在位于谯城区药都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施工过程中发生机械损毁燃气管道事故并引发火灾,造成申请执行人谯城区某食品营业部、谯城区某饭店房屋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被执行人湖南某工程公司、国网某公司、亳州某燃气公司、杜某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合计454万余元。

  判决书生效后,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四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四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但四被执行人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仍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见状,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四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对银行账户采取冻结、划拨强制措施。至此,该案高效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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