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办实事解民忧 善意执行显温度

时间:2022-09-07 10:18:10 稿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袁某向巢湖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斌送来一面锦旗,他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执行局王斌同志,他急民之所急,想方设法给自己解决了执行款的问题,让自己安心生活,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好同志!”

  袁某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金某某、袁某某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中存在现实的困难。年近70岁的金某某家庭较困难也无固定收入,袁某某系低保户且身患癌症无经济来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为促进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积极组织和解,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在对被执行人开展多次深入调解工作,充分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金某某给付了部分赔偿款。

  因被执行人金某某、袁某某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民事判决尚未执行到位。鉴于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经审查核实,确定袁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履行生效判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巢湖法院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告知袁某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指导其递交了申请书,并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申请。最终,袁某的司法救助金获得审批,救助款顺利发放。

  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巢湖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巢湖法院执行干警的期许和鞭策。巢湖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秉承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结合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执行中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既达到理想的执行效果,又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助推平安巢湖建设。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因为“执行不能”,生活确实面临急迫困难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司法救助。近年来,巢湖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应救尽救”的理念,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群众的解危济困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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