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的24小时

时间:2022-09-13 10:58:55 稿源:五河县人民法院

  五河县人民法院自实行“执行110”24小时值班制度以来,执行不分昼夜,有警必接,有线索必核实,极大的提升了执行质效。

  上午7:58分,执行指挥中心的铃声响起,“我是孙某某,我请求拘留凌某某,他在……”,申请人刚挂断电话,执行干警就火速出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凌某某。

  上午9:20分,接申请人举报电话,执行110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欧某和车某。

  上午11:10分,执行干警再次接到报警电话,申请人周某反映被执行人刘某和张某正在五河县县城卖螃蟹,17分钟后,被执行人已被成功拘传至五河县人民法院。

  下午16:47分,110报警电话再次响起,申请人邹某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车辆,执行干警立刻出发,17时28分,车辆已被成功扣押至五河县人民法院。

  晚上20:18分,报警电话再次响起,申请人某公司反映被执行人朱某正在家中,值班干警再次出击,成功将朱某拘传至五河县人民法院。

  凌晨2:41分,清脆的铃声再度响起,110值班干警毫不犹豫的迈上了警车,前往申集镇被执行人申某的家里……

  在这平凡的一天中,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其中2人被拘留,处理完毕案件3件,扣押车辆一辆。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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