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执行110”让失信人无处可躲

时间:2022-10-19 11:31:22 稿源:安徽法制报

  24小时待命,接到线索第一时间出动,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躲”。10月9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的执行110在接到线索后当即出发,将失信的被执行人逮个正着。

  滁州某工程配套公司与滁州某模具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截至2016年3月,滁州某模具公司欠下货款13.7万元未付,滁州某工程配套公司便提起诉讼,要求兑现货款。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滁州某模具公司支付货款13.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滁州某模具公司迟迟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滁州某模具公司履行法律义务,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总是找理由拖延时间,之后干脆失去踪迹,致使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当日9点,南谯区法院执行100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举报电话,得知李某的确切位置后,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将正在办事中的李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劝导并告知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依法司法拘留。因李某始终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南谯区法院的“执行110”机制持续发力,在近日连续推动多起执行难案成功化解。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法院调解,原告秦某与被告李某达成协议,李某同意归还秦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2万元。但李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展开调查,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来到李某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得知李某早已外出躲债,不见踪影,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9月26日8点,南谯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电话,称“在某小区楼下发现被执行人李某行踪”。执行干警立即出警,仅用15分钟便来到该小区,顺利将在楼下遛弯的李某逮个正着,并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调解室内,李某始终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李某见法院“动真格”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自己驾驶的车辆扣押在法院作为担保,待回家后筹到钱立即来缴纳。9月27日,被执行人李某前往法院将欠款3.2万元全部缴纳完毕,该案件圆满执结。(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孙梅梅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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