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朋友欠钱难追回 以房抵债终结清

时间:2022-10-26 19:30:46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谢谢你们的尽心工作,让我的权益得到保障……”当事人张某向执行法官频频致谢。

  张某与王某原是朋友关系,2011年王某因生意需要向张某借款20万元,承诺20天内还款。20天还款期限转眼就到,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张某诉至霍山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王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3年9月,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的房产,但因该房产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处置难度较大,案件进入终本管理。

  案件终本并不代表终结。2022年8月1日,因王某被查封的房产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张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进行了询价并启动了司法拍卖程序,但两轮拍卖均流拍。10月25日,法院依据张某申请依法裁定以房抵债。

  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长期在外,其家人腾空房屋需要一定时间,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积极与张某协调,最终决定同意给予王某家人一个月时间腾空房屋,交付钥匙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案件顺利执结。(刘亚灵)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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