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法院:卖房不过户 强制返房款

时间:2022-11-03 17:31:45 稿源:安徽法制报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单某兄弟两人返还申请人孙某已支付的40万元房款。

  2018年7月20日,孙某与单某兄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单某兄弟位于宣城市区某小区一处拆迁安置房出售给孙某,房屋价格48万元,出卖方需无偿配合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孙某先交付房款40万元,余款8万元待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后孙某当即支付。合同签订后,孙某如约支付了40万元房款,单某兄弟也将房屋交付给孙某,孙某也对房屋进行了部分装修,但单某兄弟却以种种理由迟迟未协助孙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经多次催促无果后,孙某将单某兄弟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孙某与单某兄弟的房屋买卖合同,单某兄弟返还孙某购房款40万元并赔偿损失3万元。然而单某兄弟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单某兄弟,两人均拒不露面企图躲避执行。其间执行法官前往两人住所地找寻也未寻得其踪迹,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将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由于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孙某的损失,为了进一步帮助孙某执得剩余全部房款及损失,执行干警锲而不舍多次至单某兄弟家中找寻其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国庆前夕,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单某兄弟家中,成功将两人拘传回法院。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劝导下,哥哥同意返还所得10万元房款,但弟弟仍态度顽固,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完善拘留前的相关手续后,弟弟及其家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心急如焚筹齐了20万元并一次性返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刘祥祥 王丽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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