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法院:公告责令搬迁 现场交付房屋

时间:2022-11-10 14:51:40 稿源:怀远县人民法院

  11月4日下午4时,怀远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和法警赶赴现场,将位于县城某超市使用的一处商业用房清空后交付申请执行人。

  吴某某、张某某等人与安徽某商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已生效,吴某某等人向怀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超市按判决将位于某商城三楼楼梯口至南墙墙体中心南北长6.86米、超市加盖的墙体中心以西东西长3.15米、面积为21.61㎡的房屋返还给申请人。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某商超市已歇业,该处商业用房已被原房东单位整体交付给另一家超市使用。执行法官多次和该超市的负责人联系,要求其将该处房屋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但因种种原因未果。执行法官遂依法向该超市发出书面通知,并张贴搬迁公告,责令该超市限期返还。后经沟通,4日下午,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该超市负责人、房东单位负责人赶到超市三楼,通过现场测量、双方确认,超市将该房屋清理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且三方当场表示,将协商解决房屋后续使用事宜。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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