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法院:稻田里的执行“六小时”

时间:2022-11-14 16:34:06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看,这一片就是我们村里租给被执行人的水稻田!”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新安镇兴隆村附近,成功将被执行人近百亩成熟稻谷收割完毕,确保及时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拖欠16余万元租金未还”

  2010年4月28日,被告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原告新安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将该村村民共计689.7亩土地流转给被告承包经营。多年来,一直合作良好,因此合同到期后,双方又口头约定被告继续承包,租金每亩每年450元。但自去年开始,被告效益下滑,拖欠2021年度租金166500元迟迟不能给付,经多次讨要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裕安区法院。经过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2年7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不料,协议达成后,被告仍未按约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必须尽快控制这一批成熟稻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通过查询被执行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发现除该合作社租赁的土地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困境。“王法官,被执行人有将近一百亩的水稻成熟了,咱们能不能执行?”9月中旬,申请人找到案件承办人,告知被执行人在村里种植的百余亩水稻已成熟,要求申请强制执行。得到线索后,执行局认为现在正值金秋割稻时节,必须应尽快控制这一批成熟稻谷,否则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将这些稻谷收割变卖。于是,承办人立即将这一情况在执行会议上汇报,执行方案通过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开始了“黄金收割”行动。

  “近一百亩的水稻成功收割”

  上午7时,由两位执行“老将”带队,组织执行干警和一台收割机、一台货车奔赴向被执行人水稻所在地。为防止被执行人妨碍执行,执行干警在车辆和人员就位后,来到被执行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处,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上午八点半,收割机开始下田对水稻进行收割,执行干警与工人们齐心协力,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成功将田里的稻谷收割完毕。时至晌午,执行干警们虽已饥肠辘辘,却顾不得休息,赶紧将收割并粗加工完的稻粒卸在货车里,拉到当地的粮谷加工厂进行称重,历经6个多小时的努力,本次执行共收获稻粒近9万斤。

  从青青小苗到金黄稻穗,从晨光熹微至繁星点点,执行干警一直奋斗在执行攻坚的路上,他们披星戴月,栉风沐雨,足迹遍布田间地头、街区巷陌,顶得住压力、熬得住辛苦,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让失信者无处遁形,他们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群众的合法权益,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汤瑞、卢秉方)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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