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高效执结两起合同纠纷案件

时间:2022-11-24 09:53:34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将拖欠申请执行人亳州某公司货款127万余元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顺利执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亳州某公司与合肥某公司签订混泥土材料采购合同,申请执行人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向被执行人承建的公司供应混泥土。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合肥某公司共拖欠亳州某公司货款2242572.5元,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货款。最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被执行人仅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的127万余元迟迟不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支付。

  10月21日,亳州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合肥某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着手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有大额存款但均为专用账户或农民工工资账户,执行法官见合肥某公司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主动电话联系上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后,该公司将全部执行款127万余元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11月15日下午,当亳州某公司到执行局做好相关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发现亳州某公司在法院有一起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在了解到该消息后,执行法官向亳州某公司说明情况后,强制将另起案件的执行款50万元扣留下来并立即通知该案的申请人齐某到庭领款,该两起案件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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