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合伙生意难继续 法院倾力促执结

时间:2022-11-25 10:24:52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2019年10月,沈某、孙某、董某、李某协议合伙经营土方工程。2019年11月份,孙某与某运输公司商谈帮其从承接的亳州某小区工地上拉土方。因资金紧张,在车主每拉一车土方后,由孙某、董某、李某等人给其土方票据一张,并在土方票据上标明车辆的车牌号和顺序号,约定每张土方票据等于运费200元。2020年3月份, 沈某驾驶其所有的渣土车在该工地上拉土方,经结算,沈某共拉了99车土方,并领取土方票 99张。工程结束后,沈某依照协议,向孙某、董某、李某等人讨要土方运输款19800元,但孙某、董某以资金紧张拒绝支付。2022年6月,沈某将孙某、董某、李某三人起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孙某、董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沈某运输费19800元。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拒绝履行义务,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且双方当事人曾为多年的好友,倘若简单的强制执行,则可能会让“友谊的小船再次翻船”,为有效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遂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详细告知了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劝说其珍惜友谊,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三名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通过转账方式将19800元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徐鹏)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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