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裕安区法院:情法并济 重“拾”诚信

时间:2022-12-05 10:40:02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法官,对方也挺困难的,我也不再拖下去了,提前把剩余的钱还清。”近日,在裕安区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李某将本应于年底还清的赔偿款全部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至此,一桩交通事故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9年8月,被告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黄莲寺路时,不慎撞上步行的原告余某,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原告伤情稳定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三期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因本次事故致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90日。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裕安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然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按约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耐心地向其说明拒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希望李某将心比心,考虑到申请人年纪轻轻就因伤致残,生活和就业均受到了影响。在执行干警的反复告诫和劝说下,李某不再逃避,表示愿意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先履行7万元,余款于2022年年底全部还清。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是回到家中的李某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想着要尽快履行,弥补自己的过错。经过四处筹集,11月28日和12月1日,被执行人分两笔将剩余的一万七千余元赔偿款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用自己的行动重新找回了丢失的诚信。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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