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跨省联动执行 彰显司法权威
8月7日凌晨3时,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110”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的买卖合同案件。
2012年,孙某从赵某处赊销白酒价值50000元,2018年还款5000元后,打下欠条,表示剩余欠款2019年6月前还清,后赵某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孙某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但孙某不以为然,不仅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还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
8月6日,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驱车600多公里赶往永康市,在被执行人经营的烧烤店蹲点等待。为确保成功控制孙某,执行干警与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协助。晚上7时,在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110”配合下,执行干警顺利控制孙某,成功将其拘传。两地执行干警耐心对孙某释法明理,为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并电话联系申请人赵某,积极组织双方线上调解。但由于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论执行干警怎么劝说,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凤台法院执行干警遂宣读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并带其去当地医院体检。体检过程中,执行干警联系了孙某的家人,释明其中的利害,在孙某被拘留后,其家人联系执行干警偿还全部执行款,本案最终执行完毕。
此次跨省联动执行,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法院的沟通交流,有效地打击了被执行人“东躲西藏”的心理预期。今后,凤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深化异地执行协作机制,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张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