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本以为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

时间:2024-01-23 15:06:54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我的钱都没拿到,怎么就终结了?”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王某山自2022年3月陆续购买原告刘某建筑材料共计18.7余万元,后经催要于2022年底支付3万元,剩余未能偿还。王某山辩称产品价格不合理和施工质量不过关,拒不支付剩余货款。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产品质量不合格,且被告在收到清单及催款后,并未提出异议。故判决被告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原告货款。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支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证,被执行人王某山名下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刘某对终结执行程序有疑惑,在执行法官对其释法说理后,并提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会恢复执行。

  2024年新年伊始,刘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王某山有债权即将到期。经查证,第三人确实欠付王某山工程款且即将到期,经过沟通协调,王某山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清偿。承办法官将刘某、王某山和第三人约至法院,第三人当即支付15万余元,并连带将后续货款一并付清,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本以为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感谢法院替我要到了货款,增强后续经营的信心。”刘某向承办法官连声感谢道。(鲍育凤)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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