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一次二十七年的执行接力
时间:2024-04-12 16:21:06 稿源:安徽法治报
2024年3月25日,对于当事人汪某来说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这一天,他终于收到了长达27年未能支付的赔偿款。近日,汪某来到黄山市屯溪区法院送上“主持公正、尽心执法”的锦旗,并表达了感激之情。
1995年11月,汪某与韩某发生争执,并被韩某造成重伤,后法院判决韩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
上述判决生效后,汪某于1998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在看守所提审了韩某,韩某表示家境困难,没有能力赔付汪某。后该院依法查封了韩某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在评估过程中,该房屋倒塌。因受限于韩某的履行能力以及当时查控手段的限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25年时光飞逝,屯溪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稳稳地接过了“接力棒”。2023年7月,汪某得知韩某儿子在韩某原房屋上拆旧建新,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鉴于韩某年事已高,缺乏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多次向韩某的儿子释法明理,阐释执行对其父亲的利害关系。最终,韩某的儿子同意代父履行义务,与汪某达成执行和解。(孙梦瑶)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