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善意执行 助企纾困
时间:2024-05-17 10:54:23 稿源:皖西日报
近日,霍邱县法院城郊法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资金链暂时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挽救可能的企业,通过和解履行,纾困解难,顺利执结一起涉企案件。
申请执行人叶集区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安徽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未如期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叶集区某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202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安徽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朱某某支付工程款44.9万余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双方都是民营企业,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的同时,积极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也表示,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并非恶意拖欠不还,希望法官可以从中协调。
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中小微企业的相关纾困解难政策,希望其考虑被执行人经营情况及整个工程仅剩少部分尾款未支付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未付利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主动免除被执行人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将44.9万余元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本案圆满结束。(朱玉)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