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能动执行为企纾困
5月31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为一企业高效执行到位30万元,同时还成功化解两涉案企业之间的矛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自2023年3月开展业务往来,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门窗五金材料,随后双方进行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共计30万元。因被告一直未支付货款,原告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于2024年5月8日付清此笔货款。约定到期后,被告未按时支付,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5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他们公司的经营现状十分困难,暂时无法履行。在此期间,申请人公司多次联系执行干警,诉说其公司经营也面临资金困难,希望法院能以最快的速度执行到货款。
5月30日,执行干警再次拨通了被执行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法院已经尽量降低因执行对你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了,希望你不要再推脱责任,尽快履行欠款才能真正让两家企业脱困。”
5月31日早晨6点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乙公司所在地,现场督促履行。经释法明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理解申请人公司的困难,一定想方设法解决。在其努力筹措下,当日便将30万元欠款汇至申请人甲公司账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通讯员 朱佳佳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