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拍卖在即 被执行人连忙还款

时间:2024-07-30 16:02:53 稿源:安徽法治报

  “原来法院拍卖是动真格的,我立即筹钱,不要卖我的房子!”7月17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被执行人交来足额案款17万余元后,赶在涉案房屋司法拍卖前撤回该措施,被执行人通过主动履行“保”住了自己的房屋。

  2020年,赵某以其经营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向铜陵某公司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并未还款。铜陵某公司催要无果,将赵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赵某归还欠款20万元及利息。但赵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铜陵某公司随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冻结扣划赵某存款3万余元,剩余案款赵某无力全部履行,经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对接查询,显示赵某名下有位于义安区某小区住宅一套以及轿车一辆。执行法官立即查封该房屋和车辆。鉴于赵某的轿车因其他案件被其他法院在先多轮查封,处置起来难度较大,且轿车的价值不能覆盖债务纠纷,执行法官将赵某传唤至法院,通过面对面交谈,释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告知其若不及时履行,将承担房屋被拍卖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抓紧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但赵某始终推诿抗拒执行,没有任何履行意愿。经多次沟通未果,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该院立案庭司法鉴定委托中心。出于人性化考虑,委托中心在通知当事人双方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后,执行法官连同委托中心的法官再次劝导、督促赵某履行义务,告知其若在拍卖结束前履行还款义务,可随时中止拍卖措施,若最终未能及时履行,法院将房屋处置变现用于偿还案款。此刻,赵某沉不住气了,立即联系家人朋友代为筹钱还款。最终,赵某在房屋拍卖前向铜陵某公司偿还了全部借款,并缴清执行费用,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张雪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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