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千万合同案“以物抵债”促执结

时间:2024-07-31 15:34:25 稿源:安徽法治报

  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为1791万余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实在在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据悉,2016年4月,广德某银行与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发放贷款13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后因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发生纠纷,某银行遂诉至法院。广德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同时银行有权以抵押物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名下某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未能按期履行。2024年1月,广德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其间因债权转让,申请执行人由广德某银行变更为广德某丰公司。

  案件执行中,因本金数额过高,产生大量利息。被执行人无力按照判决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及时对抵押物进行议价、拍卖、变卖,但两次均因无人应拍而流拍。因该案当事人双方均为企业,此种情况下,如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既增加了执行成本,也影响被执行企业的运转。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多次走访企业,现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申请执行人广德某丰公司认识到以物抵债并不损害其债权利益,而且有利于债权尽快实现,遂同意接受流拍的财产抵偿债务。2024年6月,广德法院遂依法作出裁定,将抵押物安徽某生物技术公司名下某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作价1000余万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广德某丰公司,剩余欠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通讯员 阮洋)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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