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法院开展重点突破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2024-08-29 17:24:51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26日,全椒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专项行动,全力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全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建荣担任行动总指挥,全国人大代表刘茜、滁州市政协委员陈本胜受邀全程参与、监督执行。

  清晨,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60余名执行干警准点集结。“按照既定方案出发!”随着肖建荣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火力全开,迅速奔赴执行一线,向拒不执行、消极执行的被执行人亮出执行利剑。

  拖欠货款拒支付 释法明理促和解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某因经营装修业务需要,先后从某建设工程公司赊购铝合金门窗及配件。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偿还某建设工程公司货款及利息140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某,其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

  本次执行行动中,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某住处,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为加快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充分对其释法明理,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教育引导,王某某当场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

  巧用方法解难题 “以物抵债”促执行

  陈某与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某置业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三次向陈某借款,并出具相应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某置业公司偿还陈某借款本金84万余元及利息。

  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和申请人要求尽快执行的诉求后,提出“以物抵债”的还款方式,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释法明理,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名下15套不动产交付陈某。至此,该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执”法之利剑,“行”民之所盼。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效果导向,灵活运用执行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2人,依法拘传6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和解5件,交付房产15处,执行到位金额18.7万元。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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