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府院联动执行到位18.5万元
“谢谢法官帮助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这下我和老伴的生活就有着落了……”因申请人出行不便,9月2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将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送至申请人储某某家属手中,困扰了储某某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2022年12月,储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逆行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黎某某发生碰撞,直接造成储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认定,黎某某负全部责任。储某某因事故导致颅脑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一个八级、一个十级伤残。黎某某先行垫付了医疗费43900元,但并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储某某诉至霍山县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黎某某赔偿储某某488865.23元,然而黎某某未及时赔偿,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双方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近古稀之年的储某某发生事故后,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家庭完全依靠其家属孙某某打工为生。而另一边,被执行人黎某某一直靠打零工为生,无固定职业,仅有自建房一套。承办法官多次电话告知黎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无果后,遂对黎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多番查控后,发现黎某某确无偿还全部赔偿金额的能力,如若强制执行其房产,也将使年近古稀的黎某某无处容身,房产价值也不足以赔偿。
承办法官6次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的黑石渡镇,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次召开座谈会,从不同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探寻两个家庭矛盾解决出口。在和其他部门的对接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黎某某有一个开挖掘机的儿子,经过多轮沟通,其子表示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仅能帮助父亲赔付18.5万元。另一方面,法官继续做储某某家人工作:“你们经济不太宽裕,储某某后续还需要一定的治疗费跟生活费用,生活也是不易。现在黎某某儿子愿意拿出18.5万元赔偿金帮助其父亲履行义务,可以看出他们的诚意。我们法院也将积极帮助你们申请司法救助金,尽力帮助你们渡过生活难关。”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个家庭都表示愿意和解,黎某某儿子当场给付18.5万元,案件顺利化解。(通讯员 常悦 黄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