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院:拖欠货款不还 法官调解促执行

时间:2024-11-25 15:11:08 稿源:滁州日报

  “很感谢你们,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这笔钱。”11月11日,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滁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企业负责人在成功拿回部分案款后向法官表示感谢。

  建材公司与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秦某某应支付建材公司货款100759元及利息。后因秦某某未按时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建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秦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依法冻结了秦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秦某某主动还款4万余元,但剩余欠款仍不愿支付。当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秦某某时,秦某某开始推诿搪塞,并拒绝到法院协商解决,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11月11日下午,得知被执行人秦某某出现在某律师事务所,执行干警火速出击,成功将秦某某拘传至法院。到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秦某某释法明理,告知秦某某如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终于,在执行法官的“软硬兼施”下,秦某某当场支付案款2万余元,并就剩余案款与建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吕倩)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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