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院:数起涉房产执行案件多元化和解
在司法实践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目标。近期,萧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多元化解数起执行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调解促成当场履行
郑某与霍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法院依法启动对霍某名下房产的拍卖程序。面对即将进入拍卖环节的房产,双方当事人内心都充满焦虑,郑某迫切希望尽快收回借款,而霍某则担心房产被拍卖后将面临无处居住的困境。
执行干警敏锐察觉到双方的矛盾焦点,深入分析利弊,多方面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霍某当场给付郑某50万元,剩余款项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这一调解结果既满足了郑某的部分资金需求,也为霍某保留了房产,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引入担保机制促和解
萧县某公司与刘某的垫付房款执行案件中,在处置刘某名下房产时,执行干警发现该房产处置周期较长,且可能面临流拍风险。为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执行干警经多方协调,刘某委托第三方担保人参与调解 ,担保人凭借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为刘某提供担保。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明确了还款计划和担保人的责任义务。萧县某公司对还款的安全性有了更多保障,刘某也获得了缓冲还款的机会。
分期履行实现双赢
梁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房产处置过程中,孙某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推进房产拍卖程序,而是充分考虑孙某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孙某先行给付38万元,剩余22万元承诺在月底前履行完毕。这一和解方案既缓解了孙某的资金压力,又保障了梁某的合法权益。
上述三起涉房产执行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强制执行机制的生动缩影。未来,萧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化民事执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民事强制执行水平。(赵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