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灵活变更保全措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2-11 17:14:0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灵活变更保全措施,既保障了原告利益,也最大程度减小了对被告小微企业的影响。

  2021年12月底,原告林某因与被告邹某发生服装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起诉至泾县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保全申请,该院依法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足额冻结。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是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案涉合同系企业经营行为,原告提出保全申请时,故意隐瞒被告仍在履行义务的事实,造成被告银行账户被超额冻结,现因账户被冻结,企业资金流转困难,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被告提出保全异议,要求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并以名下价值相当的动产提供反担保。

  承办法官随即与原告联系,在证据面前,原告承认了其未向法院如实反馈案情事实,并对自己浪费司法资源、造成被告账户被超额冻结的行为表示歉意。承办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变更保全标的,在不影响原告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查封其动产。

  泾县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坚持以公平原则为导向,立足审判职能,力求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助推器”作用。(王璐)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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