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人民法庭:3天结案 温情高效获点赞

时间:2022-02-22 08:45:37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天时间就帮我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了……”2月17日,申请人程某家属向休宁县法院临溪人民法庭执行法官连声道谢。申请人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临溪人民法庭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

  2020年5月,李某驾驶电动车与程某骑行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程某受伤,李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程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某赔偿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2万元。李某于调解协议签订次日后向程某支付了3.6万元赔偿款,剩余的2.6万元迟迟未履行,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为尽快执结案件,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后,执行法官一行便火速赶往李某家中。恰逢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当天,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村村民,为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温情执行,和风细雨地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的箴言循循善诱,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力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李某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2月17日下午4时,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将剩余赔偿款2.6万元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当场一次性给付程某家属,该案顺利执结。

  这只是休宁县法院高效温情执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把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贯穿执行工作的始终,努力达到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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