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拒不还款 法官释法明理促执行

时间:2022-03-02 08:46:51 稿源: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法院

  “法官我愿意还钱,如果上失信真是寸步难行... ”这天凤阳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这样一个电话,被执行人曹某主动要求到法院履行。

  2018年4月,曹某向某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后来,曹某持有的信用卡出现逾期,某某银行多次催要,曹某一直未按时足额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某某银行将曹某起诉至凤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某某银行本金、利息等共计32906.67元(截至2020年12月8日),之后的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判决书生效后,曹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边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主动与被执行人曹某取得联系,积极向曹某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将影响其个人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等后果。经过多次沟通,曹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拿出10000元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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