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付女儿抚养费 法官登门劝说助执结

时间:2022-03-09 09:04:3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我已经把女儿的抚养费交到法院了,今后我一定按期支付,请法院放心吧……”3月4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对卢某的善意劝说后,使其主动交纳了女儿的抚养费4800元。

  曹某与卢某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婚生女随母亲曹某生活。后,女儿生活、学习费用增加,曹某承担压力增大,无奈之下,曹某只得将卢某诉至霍邱法院,要求卢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经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卢某从2021年9月起,每季度支付女儿抚养费48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然而,卢某却未按期支付2021年9月至12月抚养费4800元,曹某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卢某的家中,当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所以到你家,就是希望你能尽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也希望你们双方不要因为此事再次受到影响,毕竟孩子的抚养、教育才是第一大事。”面对执行法官的善意劝说,卢某也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承诺会尽快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3月4日,卢某将4800元抚养费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刘帅)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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