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温情执行抚养权纠纷 护儿童健康成长

时间:2022-03-17 09:26:10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为了孩子的成长、生活考虑,我同意孩子先跟着她爸爸,由她爸爸先抚养,我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我要求随时可以去探视。”3月15日,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终于顺利执结。

  家住定远县的张某与朱某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朱某便外出打工。2021年10月,张某提起离婚诉讼,审理中法官发现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没有争议,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却争吵不休,案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女儿跟母亲朱某生活,张某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然而女儿却不愿意离开父亲和奶奶,思女心切的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考虑到孩子还小,硬生生的强制执行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于是,执行法官带着朱某先去孩子的幼儿园了解情况。终于见到女儿,朱某很开心,可是女儿一看朱某便大哭,问及愿不愿意和朱某回家时,孩子使劲摇头表示不愿意。看着哭成泪人的女儿,朱某心里很不是滋味,埋怨自己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再次见面时,孩子仍然明确表示愿意和父亲、奶奶一起生活,朱某看着女儿,沉默不语。法官看到此情此景,认为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孩子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更有利于她的成长。于是,法官耐心劝说朱某,希望其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2022年3月15日,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后,朱某与张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朱某同意将抚养权变更给张某,同时张某也保证了朱某对孩子的探视权。至此,该案终于得以圆满执结。(齐福灵 丁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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