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因疫情受阻 “异地协助”蹚出新路

时间:2022-03-31 09:51:46 稿源: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李某(化名)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博望区法院判决,李某应支付该合作社承包费53329元及利息。因李某未按期履行,该合作社向博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居住在江苏徐州市,法院向其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李某限期履行,但其未予以理睬。承办人员多次电话告知法律责任及逾期需承担的利息,李某都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博望区法院线上联系徐州当地某法院,委托其调查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状况,并查封李某一处房产。得知法院查封自己房产时,李某仍心存侥幸,法院再次责令还款并邮寄送达预处罚决定书,给予其十日期限,若逾期仍未全部履行,法院将对其处罚6000元。得知法院动了真格,李某终于转变态度,承诺两日内将剩余案款及利息四万多元全部汇款至执行专户。电话里李某称,本以为疫情期间法院会放松执行力度,没想到执行工作毫无松懈。目前,该案件已执结完毕。

  博望区法院始终紧抓执行工作不放松,紧盯执行质效高位运转。对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博望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和处罚力度,消除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打击被执行人的逃避行为。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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