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所困出门不便 法院执行送“钱”上门

时间:2022-04-02 09:18:29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30日下午18时许,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利用下班时间,前往10余公里外的雨坛镇,将14695.56元的赡养费送到申请执行人王大爷手上。

  据悉,王大爷已年近8旬,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膝下育有两儿两女却无人赡养,万般无奈之下,将4个子女诉至法院。枞阳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4被告每月共同给付王大爷基本生活费1062元,并承担其实际发生的医疗、药品、护理等费用。判决生效后,4个子女均未履行法定义务,王大爷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考虑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执行干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不见面的“云办公”形式加快推进案件进展,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耐心劝导、督促履行,向被执行人说明王大爷目前生活的困境,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用心感化下,4名被执行人主动的支付了赡养费。考虑到王大爷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且当下由于疫情防控公交出租都已停运,执行干警决定亲自将赡养费送到老人家中。接过执行干警送来的赡养费,老人热泪盈眶,不断表达着感谢。

  司法为民有坚守,战疫时刻显担当。疫情期间,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守岗位,想民之所想,办民之所需,努力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地抵达群众身边。(周正大)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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